#4人吃饭饮酒1人死亡先离开2人无责# 这案子判得太清醒了!终于不是“只要同桌就担责”的一刀切,把责任边界划得明明白白。
事情是河南濮阳的真实案例:4人聚餐,段某某压根不喝酒,早早先走了;孟某某喝了点但没劝酒,后来身体不舒服也离开了,当时张某和杨某还好好的。结果后俩人手没停,饭店老板都听见包间里摔杯子、吵吵闹闹,还看见张某后脑勺流血了,可杨某还是带着醉酒的张某走了。关键是家属找过来时,杨某不仅不说是在哪儿,直接关机失联,最后张某在小区门口被发现,失血加酒精中毒没救回来。
法院判先行离开的两人无责,太合理了!总不能要求提前走的人预判后面会出事吧?但杨某赔52万一点不冤——人都流血了还不送医,家属找他还躲着,这哪是没尽义务,简直是不管不顾。
这案子给所有人提了醒:酒局责任看的是“做没做错事”,不是“在不在场”。没劝酒、早走时人没事,就不用背锅;但要是见人陷入危险还不管,法律可不会轻饶。喝酒是情谊,不是免责金牌,护住彼此安全才是真朋友!#秒懂热点就用智搜# http://t.cn/AXwlWT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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