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爾塞蒂絲 25-10-24 11:35

瑞典的上訴法院裁定,強姦 16 歲女孩梅亞·阿伯格 (Meya Åberg) 的厄立特里亞移民不會被驅逐出境,因為“強姦持續時間不夠長”。[吐][怒] (太噁心🤮了,西方白左法官視難民為「弱勢」群體,因此他們犯了強X罪都不應該被驅逐出境。這麼做的結果就是導致更多的女孩遭遇同樣的不幸。)

強X案發生在去年 9 月 1 日,當時 Meya 在麥當勞下班後錯過了公交車,正穿過人行隧道。

梅婭和她的家人立即向警方報案。

這名 18 歲的厄立特里亞移民名叫亞齊德·穆罕默德 (Yazied Mohamed),因強X罪被判處 3 年監禁。

穆罕默德是厄立特里亞公民,檢察官要求將他驅逐出境。

然而,上訴法院指出該男子擁有難民身份。根據瑞典法律,驅逐難民的條件是其所犯罪行構成“極其嚴重的罪行”,且允許其留在瑞典將構成“對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嚴重威脅”。

上訴法院在評估中引用了強X的“持續時間”等因素,認為 16 歲的梅亞 (Meya) 被強X的嚴重程度不足以成為驅逐出境的理由。

上訴法院在裁決中寫道:“在許多情況下,強X被視為極其嚴重的罪行,可能導致難民被驅逐出境,但必鬚根據個案的所有情況進行評估。鑒於所涉罪行的性質和持續時間,上訴法院認為,雖然該罪行嚴重,但並不構成需要對亞茲德·穆罕默德發出驅逐令的極其嚴重的罪行。因此,驅逐請求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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