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美妹妹计划申请抗诉#:对第三被告量刑持异议】#罗大美妹妹回应判决# 10月24日,“网红罗大美遇害案”一审宣判。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余某生死刑;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沙某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同时,依法对三名被告人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及罚金等附加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
对于该结果,罗大美妹妹表示,24日上午11时许,家属领取到判决书,对第三被告杨某被认定为“从犯”一事持强烈异议。
她称:“在两次庭审中,检察机关明确认定三名被告在抢劫罪上共同犯罪、不分主从。但判决书却将杨某认定为从犯,且未承担抢劫数额及退赃责任,也未承担被害人死亡结果责任,这与庭审认定存在明显矛盾。”
罗大美妹妹表示,正在研究判决书内容,并计划向南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目前不知晓3名被告是否提出上诉。http://t.cn/AXwY3R6R http://t.cn/AXwYe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