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情树
25-10-25 09:42 微博认证: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刑法学硕士生导师

刚刚在首届司法裁判高端论坛上,听到徐显明说的司法权的性质,他说,司法权要去功利化、去行政化、去地方化以及去工具化,司法权的行使没有主场和客场之分,司法权本质上属于中央事权,虽然法院、检察院设在地方,但是,法院和检察院行使司法权的依据是法律,在某种意义上来,全国地方的法院和检察院都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在地方设立的分店、连锁店,只有司法权实现了“四化”,才能保证司法权的客观、中立,才能保证和实现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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