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明确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据悉,《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已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山西明确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
其中,《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或者残疾婴儿的妇女以及不育妇女。
第二十七条明确,密切接触女性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时,不得录用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录用后发现具有上述记录的,应当及时解聘。 #山西立法对剩女标签说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