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25-10-25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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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山西立法对剩女标签说不#丨新京报微评】#女性婚姻状态不应成为被评判的标尺#10月24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后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明确将“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写入地方性法规。

长期以来,大龄未婚女性常常被贴上“剩女”等标签,与之伴随的则是职场晋升受阻、家庭催婚压力、社交场合的隐性排斥等歧视。

山西率先立法对此“说不”,向社会传递出明确信号:女性的婚姻状态不应成为被评判的标尺,任何形式的歧视都将受到法律规制。

充分尊重个体选择、摒弃标签化评判,山西此次立法实践,对我国落实妇女权益保障也具有积极的样本意义。 http://t.cn/AXwRLYV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