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吉布拉格 25-10-26 21:26

转臧启玉律师:
太子集团陈志涉嫌诈骗被全世界通缉,美国没收陈志的所有资金,英国冻结陈志的所有房产,多国正在联合冻结其世界财产。
河南农民卖出三车粮食,收到货款28万元,随机银行账户被冻结,警方给出的解释是收到的钱是涉诈账户。
这种说法非常违背常理,卖粮食还要查清买家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这类事情近年来非常多,如果你做正经生意收到钱,而对方打款账户涉诈,那么你也会受到连累的。
无数人找不到解决办法,心里也存在疑问,自己做的都是合法的生意,怎么也会被莫名奇妙的冻结账户呢,对方账户是否涉诈,这是事先不知道的,也没有调查的权利。
办理案件见的多了,我就经常劝告身边人,自己一定有个银行账户是保密的,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更不能让任何人打款进来,如果对方明明知道自己账户涉诈,故意往你银行账户打笔小钱,你的账户所有钱都会被冻结。
对比陈志的报应和河南农民的遭遇我们可以发现问题。陈志涉诈是诈骗犯,农民涉诈是受害人,不同的法律惩罚的主体身份明显相反。
现实中很多警察对法律是一知半解的。人民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包括赃款也可以正常流通。犯罪分子使用赃款正常消费,比如加油、买菜、洗澡,只要消费行为合法,收款方就不应当承担责任。诈骗分子用金钱购买河南农民粮食,买卖关系合法成立,警察根本无权冻结卖粮食农民的账户。
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够听懂我的讲解,这根本就不是法律的问题,是基本常识和人性的问题,在一个不正常的社会状态下,常识混乱,善恶不分。
良法惩治恶人保护受害人,恶法纵容坏人刁难受害人,更可怕的是有些坏种利用手中的权力,故意曲解法律立法本意,达到满足私欲的罪恶目的。

发布于 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