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认为,大龄未婚女性被贴上“剩女”标签,是一种贬低,那么请问,屌丝男、普信男这些标签,是不是对男性的一种贬低?
立法者是不是也应该去禁止这些行为?
法律,是整个社会全民共识的结果,不是某个群体特权化的象征。
要保护,一起保护,不保护的话,大家都不保护。立法者应该做居中、平衡的工作,而不是拉偏架。如果立法机构拉偏架,不但有损立法机构的公信力和权威,也会让相应的法律逐渐成为笑资。#禁止诋毁大龄未婚女性应是文明共识##热点观点#
发布于 北京
如果认为,大龄未婚女性被贴上“剩女”标签,是一种贬低,那么请问,屌丝男、普信男这些标签,是不是对男性的一种贬低?
立法者是不是也应该去禁止这些行为?
法律,是整个社会全民共识的结果,不是某个群体特权化的象征。
要保护,一起保护,不保护的话,大家都不保护。立法者应该做居中、平衡的工作,而不是拉偏架。如果立法机构拉偏架,不但有损立法机构的公信力和权威,也会让相应的法律逐渐成为笑资。#禁止诋毁大龄未婚女性应是文明共识##热点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