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万小麦款已被解冻#【律师:#成交款涉诈若小麦未被转卖或能追回#】近日,据媒体报道,一自称收购商的人通过网络联系到新乡原阳的孙先生,称可以大量高价收购小麦。孙先生将其介绍给自己哥哥,最后以28万元的价格拉走了100多吨小麦,对方付款也十分迅速。两天后,孙先生和哥哥嫂子三人的银行卡全都被冻结。询问后才得知,这28万元中存在一笔涉诈资金,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孙先生和母亲抱头痛哭,他十分后悔,因为是自己将对方介绍给了家人。“现在钱不能动,相当于小麦被骗走,贷款也还不上,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律师谈28万小麦成交款涉诈被冻结#
10月27日,盈科合肥律所高级合伙人毛成战律师告诉@九派新闻 ,如果小麦被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小麦尚未被其挥霍或转卖,可以追回部分或全部小麦。但考虑到小麦属于消耗品,可能无法追回。毛律师提到,关于28万元小麦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因此冻结资金是必要的侦查手段,孙先生需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他指出,本案中,自称收购商的人使用涉诈资金支付货款,属于转移赃款的一个环节。收购商若明知上游诈骗行为,仍提供帮助转移赃款行为,收购商与上游诈骗分子构成共同犯罪,均构成诈骗罪。收购商若不明知上游诈骗行为,在上游诈骗既遂之后提供转移赃款服务,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http://t.cn/AXwk9T7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