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重阳节,正好适合谈一下高龄老人中,由于性别差异导致的女性高龄老人的公共政策制定问题。
首先,高龄人群中,基本上从七十岁开始,女性人数就大比例超过男性了。(这里防杠一下,以前说到这个问题评论区会有人说那是因为当年的性别比还不畸形,女的比男的多;但真实的数据是,我们的人口性别比按年龄段划分的话,不论是哪个年代,60岁及以下男性人口在各个年龄段都是多于女性的。)
文章里提到的可能不算冷知识,但应该是在大众认知层面比较冷门的一点,就是女性高龄老人由于那个年代存在的性别歧视问题,长期在家庭中作为“无薪劳动力”,到了老年的时候,她们的经济状况变得更为严峻,接近一半需要靠家庭供养(同期的男性高龄老人只有20%需要家庭成员供养。)
也是由于经济问题,女性高龄老人能得到的医疗服务是不及男性高龄老人的。
而同时,由于女性预期寿命长,女性高龄老人大多是丧偶状况,这就更加剧了她们的经济问题,同时叠加了无法得到配偶照料的问题。
这些都对老龄公共政策的制定提出了更复杂的要求。
作为还没有面临这个问题的我们,特别是母亲们,应该把这种状况考虑进去,即,女性如果年轻时多是担当“无薪劳动力”,没有存款,那么到了老年,很可能面临严峻的养老问题。
所谓的“找个男人来照顾你”在客观规律面前,基本不成立,除非女性找比自己年龄小一些的配偶。
如果是一个“无薪劳动力”型的女性,主要依赖子女的赡养,这里面会不会又存在了新的性别差异,女儿和儿子的赡养意愿,赡养水平,赡养责任完成度的差异,也值得年轻女性们未雨绸缪。
我们社会的目标是“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不能让这群女性年轻的时候把劳动力都奉献给了家庭,但又因为没有获得酬劳,导致她们老年无人所养。家庭负担不起的部分,必定是社会来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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