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留学花销大起诉父亲姑姑腾房#【#病重父亲遭女儿起诉腾房#,法院驳回:有悖公序良俗】@九派新闻 从广东珠海香洲区法院获悉,2008年,小美的父母买了套80多平米的房子,2年后登记在年仅6岁的小美名下。2013年,小美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这套80平的房子并未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此后,小美随母亲生活,住在另一套房内,12岁以后,就与父亲很少见面。一晃数年,小美已是一名留学生,本科毕业在即,还想继续深造,家里经济压力又比较大,便想把自己名下的这套房子卖出去。可房子一直被父亲和姑姑住着,母亲几次与二人商量腾房未果。小美一纸诉状,将父亲和姑姑告上法庭,要求父亲和姑姑返还案涉房屋。小美父亲则说案涉房屋虽然当年登记在年幼的女儿名下,但也是自己出钱买的,2010年自己突发脑梗,开颅手术后一直辗转各地和老家住院治疗。因为自己长年卧病在床,生活基本不能自理。只有二姐,也就是小美姑姑,不时居住在这儿,方便照顾自己。现在自己名下没房,也没有能力买房或再租房,搬出去就没地方住了。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美取得物权时尚未年满七岁,系基于父母子女特殊身份关系而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现小美仅以房屋登记在其名下为由就诉请父亲腾房,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同时,小美作为女儿,对父亲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要求父亲腾退房屋,有违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的义务,有悖公序良俗。综上,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小美的诉讼请求。 http://t.cn/AXAAns4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