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简奥斯汀的《爱玛》,
很有意思,爱玛是个庄园的女继承人,拥有起码三万英镑的嫁妆,还年轻漂亮又聪明过人,是个货真价实的顶级白富美。
爱玛打定了主意不结婚,她的朋友问,你不结婚,难道不会变成讨人厌的老处女吗?
她傲然回答,哦,只有穷女人不结婚才会变成讨人厌的老处女,而我,有钱,有地位,就算不结婚,老了走到哪里别人都会尊重我。
就是这样的爱玛,热衷于给人做媒,
一心想把她的女闺蜜,撮合给牧师,
但是女闺蜜是个既没有钱,也没有地位,连生父母都不详的私生女,
在那个年代的英国,当然不可能嫁到体面的人家去,
爱玛自己喜欢女闺蜜,觉得她处处可爱,
便死活撺掇闺蜜,拒绝了跟她门当户对的农夫的求婚,
觉得农夫配不上自己闺蜜,闺蜜又漂亮又温柔,有的是男人供她挑选
还天天拉着牧师跟闺蜜相处,让闺蜜以为,牧师爱上了她
结果呢
牧师看上的是,有钱的白富美女继承人爱玛
爱玛大吃一惊,你难道喜欢的不是我闺蜜吗?
牧师,我怎么可能自降身价娶她?
爱玛气得要死,心想,既然你这么想,那我又怎么可能自降身价嫁给你?
要我说,这本书里,最惨的就是这个女闺蜜,原本她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女学生,被白富美无聊看中了,挑来做闺蜜,白富美一心想显得自己能耐,啥也不懂,就给人乱做媒
可怜她原本就是个没主见的,白富美说啥她信啥,
原本她并不觉得自己比周围的人高贵,但自从和白富美做了朋友,便产生了跟她是一个阶层的幻想,觉得自己走在白富美身边,便可以跟白富美一样,去挑选她能挑选的男人。
可惜的是,白富美一不给她出钱,二不给她提升地位,对她嫁人这件事,其实没有半点能帮得上忙的,
而她偶尔进入了白富美的世界,眼光和心态都跟从前都不一样了,心态再难平衡,平白生出了不该有的欲念和贪念。
而白富美无聊了之后把她甩开,她重新跌落了自己的生活圈子,只会给她的生活带来更大的混乱。
当然简奥斯汀的小说,当然都是包饺子大团圆。
落到现实生活里,金钱和地位差距太大未必不能成为朋友,但若是智商眼界也差距太大,那是断然不可能成为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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