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想象清华大学法学教授的水平是这样的。
一个已经成为大流量公共舆论的事情,当然是信息披露越清晰,讨论会越具体、越充分、越切题。不然单凭一篇纯文字小作文,谁知道事情本来是什么样的?
连基本的逻辑都不顾了吗?还叭叭的逻辑逻辑,你自己相信逻辑吗?
如果只有最初那个文字版本的单方面道德性指责而没有后续的视频,这件事的舆论就是会往“道德、文明”这方面奔着去了(视频放出之前的舆论走向就是如此),只有放出了视频,大家看到了并不是什么刻意为难,双方的具体人员都各自有自己的道理和难处,这个时候才能从更深层次去探讨该怎么从技术角度去解决问题,去理顺技术层面的机制,去讨论是需要多少成本去改变,改变到什么程度,成本该由谁负担,如何去做。这难道不才是现代文明社会面对客观问题的正确思维吗?
换句话说,如果要真为残疾人考虑,难道不是公众讨论越接近技术细节,越有参考价值和影响力,越有助于改善问题吗?
我怀疑有些人其实根本不在意什么残疾人,他只是想把这件事限制在最初的舆论状态,也就是“文明、道德”这个抽象层面上——他对实务极其厌恶,而只有在“道德批判”这个层面上具有丰富的念经经验——然后来借此获得廉价的情绪价值和道德优越感,以此展示自己“公众知识分子”的形象。只有是出于这个目的,他才会不希望看到更详细的信息被公众所知,不希望讨论转到解决具体问题上来。
至于劳教授这篇,我有两个建议:
1、建议劳教授每周定时收看马前卒的《睡前消息》,接受一下思想启蒙。马前卒虽然有时屁股比较歪,但他在节目中遇到问题时经常还是具备“这样做的成本是什么,钱从哪来,谁来支付”这类基本现代思维的,这个水平对劳教授进行思想启蒙应该是没问题的。
2、建议清华大学的法学教授席位改为抽签制,教授指标从社会上随机抽签产生,工资减半,定时轮换,效果和现在应该不会有太大差别,还能省纳税人的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