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关于MCN机构的文章,网络主播与MCN机构合作陷僵持,可否引入合同僵局规则解约?http://t.cn/AXAyOI29
【总结】
1.MCN机构和主播实质判断是什么法律关系,就算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被判断成平等民事主体
2.解除相关合同时候:可以引用合同僵局详见第二点
3.违约金:一般法院酌定,同时主播合同期间应该拿到的钱还会判给主播
1️⃣网络主播与MCN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认定
MCN机构与主播之间签订协议名称常见为经纪合同或合作协议,并明确载明双方建立直播合作关系,并非劳动关系
2️⃣网络主播解约中合同僵局解除规则构成条件
1.非金钱债务:MCN机构与主播之间的法律关系依赖于主播通过个人的才艺、与观众的沟通能力等个人特质来吸引观众并达到直播获益目的,具有鲜明的人身属性,符合非金钱债务的特征
2.履行障碍:若公司与个人间已丧失信任基础,通过强制履行将损害债务人的人身权益或尊严,亦不属于强制履行的范畴
3.合同目的无法实现:MCN机构与主播签订合同就合作方式作出约定,主播通过直播为获取相应的报酬利益。一旦主播停止直播,双方通过合作直播获取收益的目的即将付诸东流。
4.守约方不同意解除,且无法协商一致
3️⃣合同僵局下违约方请求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1.合同解除的一般后果:在合同履行期间主播应获取的收益,MCN机构仍应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否则主播仍有权要求其支付
2.违约金及损失(法院酌定):合理确定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数额。
4️⃣合同僵局
1. 违约方不存在恶意违约:如果违约方在获取巨大利益同时要求解除合同,破坏正常的交易秩序,容易造成违约方获益,守约方受损的失衡状态。
2.守约方不同意解除合同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即便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的存在也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保障其利益。守约方在拥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下怠于行使此项权利,如果并非出于善良本意,就会落入诚实信用的反面,即滥用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