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文败类w律师
25-10-30 14:08 微博认证: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律博主

又是追加股东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

这类案件接触多了,发现实务中关于公司法第54条的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对于追加执行规定的“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理解和认定,存在非常大的争议和偏差。

本案继续代理被追加的股东,争议焦点是,公司有对外债权尚在执行中,是否属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法定情形?是否应当适用股东出资加速到期,以及是否应当追加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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