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改善一个人的状况
效率与公平
咱们先把“帕累托最优(帕累托效率)”和“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拆成日常场景,用简单的例子讲清楚,最后再说说这个概念在经济学里的意义,保证听得明白。
首先得先铺垫个小背景:以前有群英国哲学家叫“功利主义者”,他们觉得每个人的“满足感”(经济学里叫“效用”)是能算出来、还能加起来的——比如你吃个苹果满足感是5,我吃个苹果满足感是3,加起来就是8。但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不认同这个说法,他写了本《政治经济学手册》,提出了一套更贴近现实的“社会福利”理论,现在经济学里基本都用他这套。
帕累托的核心想法是“序数效用论”,说直白点就是:不用算“满足感具体是多少”,只需要排个“喜欢程度的顺序”就行。比如你不用算“吃米饭的满足感是8,吃面条是6”,只需要说“我更喜欢米饭,其次才是面条”,这样就够了——因为每个人最清楚自己喜欢啥,会选最合自己心意的东西。
接着就是最关键的“帕累托最优(也叫帕累托效率)”:简单说,就是达到了这么一种状态——想让某个人的日子过得更好,就必须得损害另一个人的利益,再也没有“不坑人还能让谁更舒服”的办法了。
咱们用两个例子把它讲透:
第一个例子:假设Jane和John都只爱吃米饭,现在只有一袋大米要分给他们。不管怎么分——比如Jane分3/4、John分1/4,或者全给Jane、全给John——这种分法都算“帕累托最优”。为啥?因为你要是想让Jane多拿点,就必须从John手里抢;想让John多拿点,就得从Jane手里抢,怎么调都会坑到一个人,没有“不坑人还能让谁更开心”的空间了。
从这个例子里,咱们也能看出“效率和公平不是一回事”:比如“把大米全给Jane,John一点没有”,这种分法是“帕累托最优”(效率高),但显然不公平——John连口米饭都吃不上。所以别觉得“效率高”就等于“公平”,两者是两码事。
第二个例子:现实里大家喜欢的东西不一样,这时候就容易出现“不是帕累托最优”的情况(也就是“帕累托低效”)。比如John只爱吃大米、一点也不喜欢鸡肉;Jane正好相反,只爱吃鸡肉、不爱吃大米。现在要是把所有大米和鸡肉都分给John,这就是“帕累托低效”——因为John拿着鸡肉也没用,他根本不吃;但要是把John手里的鸡肉全给Jane,Jane能吃到爱吃的,日子变好了,John也没损失(反正他不吃鸡肉)。这种“不坑人还能让别人更好”的情况,就说明之前的分配“没效率”,还没达到帕累托最优。
还有更常见的情况:两个人都喜欢米饭和鸡肉,但喜欢的程度不一样。比如Jane觉得“米饭比鸡肉重要”(宁愿多吃点米饭,少来点鸡肉),John觉得“鸡肉比米饭重要”(宁愿多吃点鸡肉,少来点米饭)。这时候他们俩就可以互相换一点——Jane拿出一点鸡肉给John,John拿出一点米饭给Jane。换完之后,Jane有了更多爱吃的米饭,John有了更多爱吃的鸡肉,两个人都变开心了,还没坑到对方。就这么一点点换,直到再也换不出“不坑人还能让谁更舒服”的情况,这时候就达到帕累托最优了。
最后再说说这个概念有啥用,以及它和“自由市场”的关系:
首先,用“帕累托效率”能少很多麻烦——比如不用纠结“这么分公不公平”“谁该多拿谁该少拿”,只看“能不能不坑人还让谁更好”。经济学里有“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的区别:“实证经济学”只说“现实是啥样”(比如“现在的分配是不是帕累托最优”),“规范经济学”才说“应该啥样”(比如“应该多分点给穷人才公平”)。帕累托这套理论,正好符合“实证经济学”的特点,不用去判断“谁对谁错、该怎么才公平”,只看客观状态。
其次,帕累托认为“自由市场是高效的”。以前亚当·斯密说过“每个人都为自己着想,自由市场竞争起来,最后大家的共同利益都会变好”,帕累托就把斯密这个“大白话”变成了更严谨的理论——在自由市场里,大家会根据自己的喜好交换东西,最后慢慢就会达到“帕累托最优”:想让谁过得更好,就必须坑别人,再也没有“白白占便宜还不害人”的机会了,这就是市场效率的体现。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