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交警大队
25-10-31 09:15 微博认证: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官方微博

【安全带=生命带】10月29日上午11点许,正值交通午高峰,车流量较大。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四川高速公安一分局十四大队在中江西收费站例行纠违工作,重点检查过往车辆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一辆轿车缓缓驶入检查区域,交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勤交警发现该车后排座位上的乘客未系安全带。交警当即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依据相关交通法规,对后排乘客处以50元罚款,同时,执勤交警也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强调了驾驶员有义务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共同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带作为保障驾乘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设施,在车辆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时,能够有效减少人员伤亡。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乘客,都应养成上车后立即系好安全带的良好习惯,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负责,也是遵守交通法规的基本要求。http://t.cn/AXAyX56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