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男童苍山遇难案不构成犯罪#】8月9日,自闭症男孩王一凯在参加户外“独立营”活动期间走失。经过五天搜救,他在走失点一公里外被发现,当时已无生命体征。10月24日,王一凯的母亲收到大理市公安局的撤案通知,称相关机构不构成犯罪。撤案决定让她陷入迷茫:调查是否就此终结?权利又该如何维护?#律师建议苍山遇难男童家属申请撤案监督#
大理市公安局法务部门相关民警表示,该案件不构成犯罪。其理由为:失踪及最终死亡后果“不具备预见性”,且与机构教师行为之间“不构成因果关系”。同时,由于该机构所组织的活动难以被认定为教学活动,因此也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10月30日,@顶端新闻 记者采访了北京华象律师事务所主任,专注于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资深刑事律师刘校逢。刘校逢指出,过失致人死亡罪中的过失可分为“疏忽大意”与“过于自信”两类。前者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却未能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他认为,本案中涉事机构人员在多个环节存在明显过失:机构本身资质存疑,师资配比不足,路线临时变更,未配备定位设备,也未在事发后及时报警,错失救援黄金时间。均反映出其在安全保障和风险防控方面存在一定缺失,这些因素可能成为判断是否构成“疏忽大意”过失的关键。http://t.cn/AXA5jHNo http://t.cn/AXA5jj0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