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 25-10-31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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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家暴驾车致夫亡案庭审细节#【#驾车致家暴丈夫死检方不认定正当防卫#】去年5月,河北石家庄女子曹某某与女伴外出吃饭,回家后被丈夫刘某某质疑还有其他人参加饭局,夫妻俩因此发生争执,在去找女伴对质的路上曹某某遭丈夫家暴,后独自驾车逃离时遭到丈夫爬上汽车机盖阻拦,曹某某随后加速行驶并甩动汽车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丈夫刘某某死亡,曹某某身受重伤。今年3月,曹某某以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11年有期徒刑后提出上诉。该案二审于10月31日上午在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扬子晚报 记者直击此次庭审。当天下午,记者获悉,法庭并未当庭宣判。#女子遭家暴驾车致夫亡案二审未宣判#

被告人曹某某母亲告诉记者,此次开庭曹某某也从医院被接到法院,身上插着胰液管出庭,也是她时隔500多天再次见到女儿,“女儿满眼泪花地看着我,她在庭上多次感到身体不适,要求休息。”

据了解,法庭上控辩双方争论十分激烈,庭审辩论的焦点仍旧是曹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上诉状中的意见仍旧坚持被告人系正当防卫,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曹某某在本案中符合所遭受暴力行为虽存在短暂中断,但刘某某阻止曹某某驾车逃离的行为本身就是暴力行为的实施手段和延续,逼停车辆后必然会继续实施更加严重的暴力,本案情况显然属于不法侵害仍在进行。故此应当认定曹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

曹某某母亲表示,对于正当防卫,公诉方依然坚持一审法院的观点,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被害人刘某某虽在案发前曾对曹某某进行过严重殴打,但殴打并非一直持续,有中断和间隔。曹某某驾车离开时殴打并未进行,刘某某是否会进一步对曹某某实施侵害尚处于未知状态,不存在现实危险性,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上诉意见中还称,被告人曹某某没有主观恶意。当晚刘某某驾车驶往王某家楼下途中,曹某某已经趁机取得了刀具的控制权,但其并未实施任何侵害行为,仅是将刀具丢出车外试图保护自身安全,但刘某某特意停车将刀具捡回,持续威胁曹某某的生命安全。

曹某某母亲告诉记者,公诉人在庭上认为,被害人刘某某的行为不属于家暴,且刘某某虽持刀但并未指向曹某某,并不能构成威胁。“公诉人还认为,曹某某开车逃走时没有向丈夫求饶,也没有报警,表明其遭受的危害不大。”

曹某某母亲表示,庭审进行到13时30分左右,法院称后续将审理不公开内容,请旁听人员离场。17时,庭审结束,该案未当庭宣判。(记者 徐韶达 剪辑 赵晨) http://t.cn/AXAVsb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