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蟀哥 25-11-01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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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公民都有沦为罪犯的可能性,好人与坏人之间的界线也并不总像楚河汉界一样清楚,好人也会因触犯法律或遭受诬陷而沦为罪犯和坏人。所以,赋予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沉默权,也就是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赋予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沉默权的确在某种程度上严重影响了警察破案的效率,保护了一些罪犯,使一些真正的罪犯借机逃之夭夭。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赋予嫌犯、刑事被告人沉默权是有重大社会代价的,但如果听任警方执法犯法,无视正当法律程序,那么社会运行的成本和代价更大!
聂树斌案、佘祥林案、于英生案、钱仁凤案、呼格吉勒图案、赵作海案、张高平叔侄案、梅氏兄弟案、陈满案、陈国清四人案等等,俱是明证!
如果一个受到刑事指控的公民没有沉默权,你想和一个政府对抗,那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在今天这样一个现实的情况之下,任何一个胆敢与政府对抗的人都将死无葬身之地!
沉默权能够使我们的刑事诉讼程序Fair Play,也就是使它公平、公正。在没有沉默权的刑事诉讼中,那么它是不公正的,因为警察可以从嫌犯、被告人那里获得使他定罪的帮助,而被告不能从警察那里获得使他无罪开释的帮助,这样“游戏规则”是不公平的!
所以,在西方,尤其是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香港),一个警察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他要对这个犯罪嫌疑人说: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一切都将作为法庭上对你不利的证据;你有权聘请律师,如果你负担不起,政府会免费为你指派一个。
有的学者把这样一种开场白视为是警察对于犯罪嫌疑人所下达的一种宣战书。这种开场白不仅是一种宣战书,也体现了执法者的人格的高贵,体现了公平竞争的精神!『“指定宾馆监视居住”致人死亡,11名办案人员被判刑』http://t.cn/AXAIfj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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