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上条聊了国家赔偿的问题,我看到有的朋友留言,说既然有漏洞,那该怎么堵?
英美法系的做法,是把定罪权,从法官手里剥离,交给了12个普通路人。
即所谓的陪审团制度。
法官没有定罪权,陪审团成员才有定罪权。
这12个路人,在审判期间,会被安排到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比如宾馆内,不让看新闻报道,以免影响到他们的判断。
他们对案件的所有判断,来自于法庭内双方的辩论和证据。
如果你觉得自己确实有问题,那便跟检察官做辩诉交易,以换取一个较轻的量刑。
如果你觉得自己确实没问题,那便硬抗到底,让12个普通路人给你还一个公道。
由于这12个路人,是随机选的,他们跟公检机关的利益关联,便十分弱。在此之前,他们不认识这些公检机关的办案人员,判完之后,他们便撤了,该干嘛干嘛,也不会跟这些公检机关人员产生职业关联。
这个制度安排,基本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之间的利益关联和可能的利益勾兑,减少到了最小。
所以在有的案件中,一旦当事人被陪审团宣判无罪,有些检察官当场嚎啕大哭。因为案子错了,检察官可能要被追究错案责任,以及国家赔偿责任。
这个责任零和博弈,非常惨烈。
基于这种情况,有些检察官便不愿往前冲,不管遇到什么案子,都想跟对方做辩诉交易。因为这样的话,对检察官的职业,最安全。
所以,美国有部电影,叫《守法公民》,其中便讲到某个检察官为了维持高定罪率,以及自己的职业生涯不出错,便经常选择跟凶手做辩诉交易,导致男主人公觉得正义得不到伸张,于是便扮演独行侠,杀了很多司法人员。
任何制度,都有利有弊。
但不管怎么说,中国目前是在跷跷板的另外一端,我们更多的要关注,司法机关内部的自我纠错能力。因为他们的权力很大,尤其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自我纠错能力很弱,则普通人在他们面前,犹如小鸡一般弱势。#婚内强奸遭羁押285天男子获国赔##热点观点#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