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男孩获刑13年震慑未成年人犯罪#
从哪看啊,这个案子和震慑都没有什么关系。
现在的人,接收信息很快很多,吃的又好,长得也很强壮。年纪很小,就具备了恶性犯罪的能力。
只有杀人犯的家属才会在立法上、刑法上、审判量刑上给杀人犯留口子。
今天无意间还刷到一个五年级小孩子暴打老师的……
他们为什么有恃无恐?
知道用筷子吃饭,就已经明事理了。
未成年人现在也是上网的。
这类案子,在未成年群体互联网信息传播和讨论中,判死缓都是在起到鼓励作用,并没有任何威慑性。
小畜生很清楚自己死不了,所以才敢。
而正常的孩子并不会去犯罪。
所以,刑法、未成年人保护等等法理的理论和现实中的立法,本质上都是事实上给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开脱,并没有保护未成年人,仅仅是保护了小畜生,正常的孩子不会犯罪,这种立法和司法保护没意义——只有未成年杀人犯强奸犯抢劫犯等等这些施害小畜生的家长们会努力开后门,任何正常人和受害者家庭的人,都希望枪毙他们。
做个预言:如果再不修法,这种案件会越来越多,直至人民会选择自己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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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