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珍贵老照片 25-11-0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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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女服务员刺死官员案

2009年5月10日晚,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副主任黄德智等人酒后到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娱乐城玩乐。黄德智强迫要求宾馆女服务员邓玉娇陪其洗浴,遭到拒绝。邓贵大、黄德智对邓玉娇进行纠缠、辱骂,在服务员罗某等人的劝解下,邓玉娇两次欲离开房间,均被邓贵大拦住并被推倒在单人沙发上。当邓贵大再次逼近邓玉娇时,邓玉娇从随身携带的包内掏出一把水果刀,朝邓贵大刺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一旁的黄德智上前阻拦邓玉娇,被刺伤右肘关节内侧。邓贵大因伤势严重,去医院途中经抢救无效死亡;黄德智所受伤情经鉴定为轻伤。案发后邓玉娇到巴东县公安局报警。

经司法精神病医学鉴定,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2009年5月31日,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认定邓玉娇“防卫过当”,移送检察院起诉。湖北巴东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法院。

2009年6月16日,湖北省巴东县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邓玉娇在遭受邓贵大、黄德智“无理纠缠、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不过,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综合考虑这些情节,法庭判决邓玉娇免除处罚。

邓玉娇案引起了全国的轰动,成为当时的热点事件。该案件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年)》,最高法称邓玉娇案等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这一案件也引发了社会对于正当防卫、官员行为规范等问题的广泛讨论。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