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徐玉强 25-11-02 21:18

#奇葩#的@滨海新区法院 一个月前定好网络直播审理#徐玉强第一百四十二次民告官#,#书记员刘明昊打电话反说2025年11月3日到现场参加庭审#,原#人民法院执法监督员徐玉强#我急匆匆从八千里路之外,温暖如春的#海南徐玉强私人农场槟榔园#,赶赴到寒风凛冽的@滨海新区法院 第四法庭参加审理不服#被告市规自局履职答复让原告从新办理凯乐老年公寓房地产权登记,让生效判决成了废纸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庭审现场#?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通知书(2025)津0116行初321号#本院受理汉沽区凯乐老年公寓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其他行政管理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决定由宋杰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朱述洋、人民陪审员信红毅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索铭歌担任法官助理,刘明昊担任书记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四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回避,但应当说明理由。
以上事项,特此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29日

#强哥案件播报#关注#徐玉强第一百四十二次民告官#于2025年11月3日14时,在@滨海新区法院 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法律监督案件追踪#;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原#人民法院执法监督员徐玉强#履行#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卢春宵李庆刚包颖李玉安张建岭李军生等审判人员所做生效判决义务难#的原因系#行政机关可公然否认生效判决#赋予徐玉强的法定义务“协助原告李孝明转移凯乐老年公寓房地产权登记过户手续”,行政机关拒绝颁发#080033926号汉沽区凯乐老年公寓房地产权证#给原告,#被告市规自局行政违法不作为#,竟然让#生效判决不能执行的法治基石已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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