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市监局涉嫌护短?非法狗肉店为何能“逍遥法外”?
@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人民日报 @央视新闻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国家早已明确:狗被移出《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属伴侣动物,绝非可食用畜禽。这一法规红线,在红安县难道成了摆设?
红安县“花江狗肉店”涉嫌三大违法铁证:
1. 超范围经营:狗肉不在合法餐饮品类内,无资质却开门迎客,属典型无照经营;
2. 检疫手续空白:国家未制定犬类屠宰检疫规程,所谓“合格证明”根本无从谈起;
3. 监管说辞荒谬:贵局以“湖北省未禁止”搪塞,无视国家层面法规,这是公然曲解法律!
我们强烈质疑:
- 若该店有营业执照,是谁违规审批?
- 若存在“检疫证明”,是否涉及公文伪造?
- 面对明确违法事实,贵局为何选择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
#红安狗肉店非法经营实锤##市监局渎职?请给说法#
强烈要求:立即立案查处该店!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公开回应公众质疑!
@市说新语 @湖北红安县 @红安非常传媒 @红安新鲜事 @红安微博 @红安大小事 @红安信息网 @红安微博 @红安大小事 @红安信息网 @央视新闻 @人民日报
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