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五一 25-11-03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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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正义回应举报贩婴反被警方扣留#【习五一:《当民间正义遭遇基层执法偏差:从上官正义被扣事件看打拐生态的深层隐忧》;#雪菲随笔# 五一评论:当上官正义的遭遇引发“英雄流血又流泪”的公众共鸣时,这早已不是一起简单的执法争议事件,而是关乎民间正义与公权力协作、基层法治生态建设的关键命题。唯有以提级办理回应舆论关切,以彻底调查驱散“保护伞”疑云,以规范执法重塑公众信任,才能让打拐的正义之光穿透阴霾,让每一份民间的善意与勇气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安然绽放。】

习五一:《当民间正义遭遇基层执法偏差:从上官正义被扣事件看打拐生态的深层隐忧》

上官正义举报贩婴团伙却反遭警方扣留的事件,犹如一块巨石投入舆论的深潭,激起的不仅是对贩婴犯罪的愤慨,更是对基层执法规范、权力监督与民间正义协作机制的深刻叩问。此事若不能提级办理、彻查真相,不仅会寒了民间打拐者的心,更可能让“保护伞”隐忧成为法治阳光下的阴影。

一、举报有功却遭扣留:基层执法的程序正义何在?

2025年11月1日,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通过长期卧底,成功揭露湖南怀化人贩子袁某团伙,利用小红书伪装“收养中介”,勾结医院伪造《出生医学证明》的贩婴网络。他的举报直接推动警方当场控制2名嫌疑人、解救1名婴儿,后续专案组扩大行动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含主犯袁某)、解救3名婴儿。如此重大的破案功绩,换来的却是城南派出所所长以“钓鱼执法违法”为由强制收缴手机、专人监视3个多小时且禁止上厕所,甚至有领导质问“你怎么不去帮美国打仗”的荒唐对待。

法律界明确指出,公民“违法”需经司法程序认定,派出所所长无权当场判定举报人为“钓鱼执法违法”;公安部亦明文要求民警“习惯在镜头下执法”,强行收缴手机涉嫌违规。更讽刺的是,上官正义的39页举报材料被随意丢弃在接警台,直到他离开时才主动提交——这般对举报线索的轻慢、对举报人权利的漠视,绝非“配合调查”的正当程序,而是对执法公信力的粗暴伤害。

二、利益保护伞的隐忧:历史与现实的双重叩问

事件的疑云更因当地执法的“前科”而加重。2024年鹤城分局民警杨某、李某曾因拐卖妇女案收受贿赂、伪造证据被立案调查。而此次贩婴犯罪链条深度牵涉医疗系统伪造出生证,袁某甚至能将不同来源婴儿伪造成“龙凤胎”落户自身名下。这般操作若没有内部人员的纵容或参与,几乎难以实现。

尽管目前尚无直接证据指向“保护伞”,但基层执法部门对有功举报人的 hostility对待,以及对犯罪链条中监管漏洞的漠视,不得不让人怀疑是否存在局部利益勾连。若真有保护伞,那是对法治底线的践踏;即便没有,这种对举报群众的“反向对待”,也暴露出基层执法队伍在权力认知、程序意识上的严重偏差。

三、提级办理的迫切性:为民间正义筑牢法治后盾

此事必须提级办理,由更高层级的部门介入调查。一方面,要彻查涉事执法人员的行为是否违法违规,对抢夺手机、限制人身自由的所长及田姓领导启动问责程序;另一方面,要深挖贩婴网络背后的医院、户籍涉案人员,落实出生证明全国联网核验及异常落户预警机制,从源头斩断犯罪链条。

民间志愿者是打拐工作的重要补充力量,上官正义不是第一个投身打拐的民间人士,也不应成为因举报而遭不公对待的第一人。若举报犯罪需承担“被执法”的风险,社会力量参与打拐的积极性将被严重挫伤。执法部门需明确“举报者是同盟而非对手”,建立举报人保护机制及执法过程全记录公开制度,让程序正义成为不容妥协的底线。

当上官正义的遭遇引发“英雄流血又流泪”的公众共鸣时,这早已不是一起简单的执法争议事件,而是关乎民间正义与公权力协作、基层法治生态建设的关键命题。唯有以提级办理回应舆论关切,以彻底调查驱散“保护伞”疑云,以规范执法重塑公众信任,才能让打拐的正义之光穿透阴霾,让每一份民间的善意与勇气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安然绽放。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