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全市严查!6种行为已被盯上,一周内多人被罚】魔都骑车人 注意啦!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大整治正在持续展开。#上海一路[超话]#为预防交通事故减少交通违法,确保市民出行安全,上海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乱骑行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上海一路##上海##上海身边事##热点#——
重点聚焦6类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闯红灯
非机动车闯逆行
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
违法载人
老年代步车违规上路行驶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发布多起具体案例:
2025年10月28日7时59分,徐汇交警在漕溪路漕宝路西北约10米,对当事人李某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5年10月26日8时16分,崇明交警在新河公路进新河菜场西10米,对当事人宋某某实施“其他交通工具(老年代步车)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的(首次违法)”违法行为,处以警告。
2025年10月26日9时28分,宝山交警在同济路泰和路北约75米,对当事人王某实施“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5年10月24日7时29分,浦东交警在同顺大道出塘下公路东约30米,对当事人张某某实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5年10月25日10时51分,闵行交警在东川路进永平路南约10米,对当事人严某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5年10月27日8时43分,宝山交警在德都路绥化路路口,对当事人陶某某实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5年10月26日16时42分,浦东交警在茉莉路进申港大道北约42米,对当事人郭某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首次违法)”违法行为,处以警告。
2025年10月23日7时14分,宝山交警在江杨北路进泰和路东约50米,对当事人王某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除了交警现场执法外,对于电动自行车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黑科技”也安排上了。
别不当回事,已有人“喜提”罚单。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出行要注意哦,不然不仅会面临罚款,还会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
……素材来源:新闻坊 第4焦点 鲁中晨报 http://t.cn/R2Wxpw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