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 25-11-03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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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网约车受伤乘客获赔23万余元#【乘坐网约车受伤 乘客获赔23万余元】#网约车公司作为承运人应保障乘客安全#近年来,随着网约车行业的快速兴起,网约车已成为社会公众日常出行的重要选择。网约车平台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当保障乘客的乘车安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重庆法院审理的一起网约车交通事故纠纷入选。

唐某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一天,乘客陈某通过一网约车平台,预约下单乘坐唐某驾驶的网约车。然而,驾驶过程中,因唐某操作不当,车辆撞向路边护栏,造成陈某右手粉碎性骨折。

相关部门认定,唐某在驾驶过程中操作不规范,负事故全部责任。本案中,陈某通过某科技公司的网约车平台发出出行信息,该平台通过短信提示乘坐车牌号码和联系电话接收要约,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形成了公路旅客运输合同关系。

为此,法院最终依法判决,某科技公司赔偿陈某各项损失共计23万余元。(上游新闻记者徐勤)http://t.cn/AXApBo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