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多玛夜里 25-11-04 01:03

“只要我没恶意,你就不能受伤;只要你不知道,那就不算侵犯;只要我说开玩笑,就能一笔勾销。”用“饭后笑谈”、“喝醉”、“没有恶意”就可以把侵权行为合理化吗?就可以否认客观伤害吗?
我在讲权利与尊重,对方讲“只是指甲盖大小的事”,甩锅、威胁,胆虚、装硬气。避重就轻,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不只是在侵犯肖像权,还是一种性别权力结构的傲慢,是否认一个人的主体性与尊严。这种需要通过转发女性照片到群聊来寻求同侪认同和虚幻权力感的行为,暴露出的是内在空虚、自卑、共情能力的缺乏以及道德水准的低下。
一个拥有独立人格与情感的人,不应该沦为被随意评点“看不看得上眼”的素材。而面对这种被物化、被置于公共评判场景里的无妄之灾,人是如此被动,成本不对称,体面是枷锁,起诉耗时耗力,只能在有限的空间里表达和反击。
一个只关心“别人会不会觉得我有错”而不愿意承担“我有错”的人,只在乎面子,不懂得边界。用人应该懂的逻辑对话,对方脑子却还被“兄弟文化+酒桌逻辑+权力趣味”的陈年米田共糊着,人与人之间的差距确实是比人和猪的大。
朋友圈还是用来记录生活的,能量场需要留给值得的人和事。人的价值源于自身,不需要也绝不接受任何陌生人群轻浮的审视。

发布于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