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司法厅消息【指路链接:http://t.cn/AXAYe8K3】,某律师事务所与法律咨询公司合作,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且承揽业务数量众多、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吊销执业证书。
广东省司法厅查明:广东弘胤律师事务所让佛山顶瀚法务咨询有限公司及成都顶联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其做推广,许诺提供利益给顶瀚咨询公司并让顶瀚咨询公司为其对外承揽业务。其与顶瀚咨询公司的合作形式表现有:顶瀚咨询公司以律所名义对外推广并为当事人承揽业务,律所根据顶瀚咨询公司为其推广、承揽业务情况向该公司支付费用。以上承揽业务的行为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法行为。且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数量众多,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由于无法查证当事人违法所得具体金额,违法所得无法查清。
广东省司法厅认为:广东弘胤律师事务所与顶瀚咨询公司合作,以许诺提供利益的方式允许顶瀚咨询公司以当事人名义对外承揽业务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数量众多,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当事人的违法情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以及《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律师类)》第22项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情形。
广东省司法厅决定:吊销广东弘胤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执行。由本机关收回、注销其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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