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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05 13:11

长葛市后河镇丁庄村震碎三观 出嫁女自留地必须收回新生儿不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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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许昌长葛市后河镇丁庄村一组村民张某法无助的反映,多年前其小女儿出嫁时,因其女婿方没有地可分,所以户口仍然留在本村,但是却被村委强制收回了其口粮地,导致小女儿至今没有一分口粮地。如今,大女儿张某娜春节前仅仅举办了一场婚宴,村支书就频繁以“村里规定”,出嫁女必须交回口粮地为由;强制要求收回张某娜名下的口粮地,虽然村民张某法坚持要求村支书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但是村支书不仅无法提供政府相关文件,还口口声声说这就是村里的历来规定。后来又提出你不交回口粮地可以,但是必须缴纳1000元的每年承包金才能继续耕种,这一荒谬要求引发村民强烈不满。
据张某法介绍,女儿张某娜自幼在丁庄村一组生活,名下依法分得口粮耕地几十年至今。春节前张某娜举办了婚宴后,村支书就立马主动找到他称“出嫁女必须收回口粮地,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村民张某法说让他拿文件看看,村支书居然说这是村里的规矩,不用看文件。
张某法表示,自己多次沟通无果,村支书和队长随后提出折中方案:若想继续耕种土地,需每年向村里缴纳1000元“承包费”,且态度强硬地声称“找谁都没用,地必须收回”。在村民张某法坚持要看政府相关文件时,村里队长居然拿了一个《户口迁移情况说明》的一张宣传单,说这就是文件。
为核实情况,编辑联系了后河镇党委办,工作人员只是说会向领导反映,调查落实这一问题。而长葛市后河镇丁庄村一组队长反复告知村民张某法,要求收回张某娜的口粮地,并反复强调村里一直都是出嫁女土地必须收回。当被问及是否有政府部门下发的相关政策文件时,队长再三称“这是村里的规矩,不需要政府文件,最后还说所谓的文件就是那个《户口迁移告知书》”。对于“每年1000元”的说法,他说这就是承包土地款。但却无法说明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和该费用的使用去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任何村集体都不能以‘村规民约’对抗国家法律,收回出嫁女合法承包地的行为涉嫌违法。”
后河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镇里已经在跟村里对接协调此事,不会也不可能让村民再缴纳自己的口粮地的承包款1000元。
据悉,多年来,许昌长葛市后河镇丁庄村一直是出嫁女都得交回口粮地,而娶媳妇,生孩子的村民却分不到口粮地。那么收回出嫁女的口粮地去了哪里?同时,村委将收回的该地用于转包收取每亩1000元的承包款又到了哪里?进了谁的腰包?村委收支账务为什么多年来不公开不透明,其中又有什么猫腻?不少村民认为,村支书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侵犯了出嫁女的土地权益。目前,张某法家人表示要投诉给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权威媒体,一定要讨个公正的说法,维护自己的村民合法权益!
权威法律专家表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村民遇到类似问题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恳请许昌长葛市相关职能部门能引以重视,村民合法权益不容侵犯,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坚决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村集体的“土政策”进行合规性审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激发社会矛盾。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