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海知识库边界篇:边防基础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规定,国家根据陆地国界及边境防卫需要,可以在陆地国界内侧建设拦阻、交通、通信、监控、警戒、防卫及辅助设施等边防基础设施,也可以与陆地邻国协商后在陆地国界线上建设拦阻设施。
边防基础设施神圣不可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规定,界标和边防基础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毁界标和边防基础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毁坏边防、海防管控设施以及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围墙、铁丝网、界线标志或者其他军事设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来源:边海纵横
发布于 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