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交易撮合中,有细节看似比较常见,但实质是对投行信任度不够:(1)要买家的资金证明,以保证有支付能力;(2)初次见面就必须带买家来谈,不愿单独见中介;(3)要投行出具买方委托授权文件,防止中介两头忽悠;(4)要求对方必须接受明确的交易条件才见面;(5)安排低级执行层见,老板不出来。
发布于 北京
并购交易撮合中,有细节看似比较常见,但实质是对投行信任度不够:(1)要买家的资金证明,以保证有支付能力;(2)初次见面就必须带买家来谈,不愿单独见中介;(3)要投行出具买方委托授权文件,防止中介两头忽悠;(4)要求对方必须接受明确的交易条件才见面;(5)安排低级执行层见,老板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