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何是福利而非保险?待遇如何提升?
以下文章来源于粤开志恒宏观 ,作者罗志恒
罗志恒、盛中明(罗志恒系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
摘要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这一要求指向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面临的待遇偏低问题,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提振消费的重要举措。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主要依靠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运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面向农村居民、城镇非正规就业人员等中低收入群体,主要依赖财政补贴运行。此前我们在前期报告《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的四个建议》中系统梳理过两者的差异和核心症结。
落实《“十五五”规划建议》要求,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需要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属性出发,找到系统性的解决方案。本文聚焦这一议题,重点讨论三个方面:第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制度设计上有意强化福利属性,背后的考量和意义是什么?第二,基于该制度的福利属性,要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应进行哪些调整?第三,提高待遇所需的资金从何而来?解决上述问题,能为提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提供可参考的制度优化路径,从而提高城乡老年群体可支配收入、改善居民收入预期,为消费提振和经济增长注入更持久的动力。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保险属性较弱、福利属性较强,强化福利属性是为了达成制度“全覆盖”,下一步应着力提升待遇
我国广大农村居民和城镇非正规就业人口没有稳定单位依靠,多数属于中低收入群体,在历史上长期缺乏基本养老保障,为这一庞大群体提供养老保障的历程较为曲折。1986年试点、1999年被叫停的“老农保”表明,仅依靠个人缴费,养老保险难以全面覆盖这部分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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