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秀雷敦中国官方微博 相信贵司PR肯定不是故意的,但真诚建议贵品牌PR 别给这种哗众取宠的网红结钱哈
不知道怎么签的协议,但有两点是确认的:
1. 达人过往的不当言论严重损害了品牌形象与核心价值。
2. 其在直播中的提前离场行为构成了事实上的违约
与该达人合作给品牌了不可控的声誉风险,并可能使已投入的营销资源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我相信,即刻终止与此人合作并根据合作协议中关于“不当言行”及“违约处理”的条款,需要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是一个合理的处理方式。
顺祝商祺[爱你]
再更:事情已经解决,大家不用艾特官方了[心]
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