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汽车自媒体翔翔因小米汽车测试视频被羁押一年仍未判刑。
一、按照南周的报道,这个案子里面翔翔一方没有一个人认罪,并非像某些回答里面说的有些人是因为认罪了才被取保的,翔翔一方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认为这就是一场工作失误导致的错误。而检察机关批捕并且起诉了翔翔,个人认为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认为即便没有言辞证据,凭借现有的客观证据足以推定其主观目的就是捏造并且散布虚假事实。其他人没有起诉的原因可能更多的就在于无论是剪辑还是运营实际上都是事务性工作,难以认定主观上明知,并且这些人客观上也没有决策权。
首先,没有提动机,究竟是为了钱财还是为了涨粉都没说,证明没有证据指向这是一场被买通的故意为之,虽然说动机并非案件的构成要件,但是如果没有一个推定的动机其实对于是否系故意为之确实是会有影响的
其次,起诉书实际上是把捏造虚构事实分为了三个关键事实,但其实这三个事实都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1)电源线的拆装问题,起诉书是认定了隐瞒了小电瓶电源线在碰撞之前被人为拆装的事实,而没有认定在碰撞的时候电源线是处于拆卸状态。那就有个问题了,电源线在碰撞前如果确实因为改装(遥控驾驶)的需要而进行了拆装,这个拆装是刻意隐瞒还是因为翔翔团队认为这种必要性的拆装没有必要去详细说明,如果是刻意隐瞒,那还需要讨论的是电源线的脱落是不是因为拆装导致的,如果确实不是可以隐瞒,如何认定有主观故意
(2)使用叉车损坏的小电瓶照片,这个没啥好说的,其实就是看这种情况下,到底翔翔是否知道这个小电瓶是被叉车损坏的,这个事实上现有的证人证言还是挺有意思的,一方面有现场人员作证说“我记得很清楚,碰撞后小电瓶的电机线脱落了,我还让小曹去接线,但一接上就冒烟,我怕起火就让小曹赶紧把电瓶取下来放在了旁边空地上,当时小电瓶的极柱是好好的。”另一方面也有工作人员辩解电瓶损毁的排查工作,后来问到负责清场善后的公司行政才明白。“撞完后叉车工来拉车,当时我就听到叉车底有个声响,好像压到什么东西了,第一眼没认出是电瓶,以为是砖块,当时有人说压到电瓶了,我才捡起来扔车上。”公司行政回忆,这个环节场地监控可供核验
我其实个人在这个问题上会更加关心现场证人证言对于翔翔有没有目睹电瓶拿下来这个情况有没有详细的供述,从我个人观点来看,我是觉得作为现场的负责人,对于这一情况很难能不去关注,而只要关注了,电池的外貌基本情况怎么可能没有注意
(3)未经过核实宣称ecall不能运行。这个也值得说一下,ecall的使用反应在两个方面,一个是车内直接呼唤,一个是电话联系联系人。前者现在按照翔翔一方的说法就是车内听不见任何ecall声音,他们的证据一个是现场的证人证言,一个是车外的摄像头,但是车内摄像头又恰好没录上。而后者明明打了多个电话,翔翔一方的说法要不然就是没带手机,要不然就是当做骚扰电话了。说实话确实过于巧合了
司法实践中,这个损害商品声誉罪并不常见,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入罪门槛其实并不好明确,就像本案,没啥证据能证明小米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停业破产更不要说了,而且事后第一时间其实就已经证明了翔翔这个视频是存在很大争议的,这种情况实际上并不会给公司产品声誉导致直接影响,当然如果从传播范围和播放量来看适用兜底条款也不是不可以
四、多说一点,无论国内外大企业的政商资源都是极其丰富的,在针对大企业搞测评搞维权的时候就是要更加注意方式方法,学会好保护自己。这个案例里面翔翔但凡仔细点,在关键环节搞个全程录音录像都不至于走到这一步,你去看看这么多搞滤镜粉碎的测评机构,人家都是24小时不间断录音录像,那就是为了保证测评的公平公正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