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办公室大姐大发雷霆:这个衣架是我的!你爱挂衣服就挂,不爱挂就不挂,不要老挪动它!
我说:这个衣架是单位的呀。
大姐一字一顿:是我的!
我很惊讶,我说:你把购买凭证拿出来,我就不挂了。你把这个屋的房本拿出来,如果写的是你的名儿,我也可以搬走。
大姐理屈词穷,丢下一句“那你搬吧”,就走了。
我觉得莫名其妙!原来她一直以为先前调走的同事对于屋内的办公物品有所有权,并且在走后把所有权转移给她了。所以她不喜欢我们往水桶里倒水,不喜欢我们挂衣服挂在衣架的上层,不喜欢我们挪动衣架,因为她觉得我们在动用她的私人物品!
天爷啊啊啊啊啊啊这些老同志是不是疯掉了!公家的东西就是公家的东西,并不会因为谁使用年限长就完成所有权的转让啊!
好神奇!大姐是不是薅社会主义羊毛薅惯了,改不回来了啊。
发布于 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