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
医务人员不得以健康科普形式违法违规发布各类广告、导流导诊,或通过直播带货等形式推销和销售医药产品、养生课程、保健食品等牟利。
不得宣传推广与岗位不匹配、超出本人专业领域的内容。
不得发布未经科学验证、虚假错误内容,不得断章取义曲解专业指南、行业标准等,误导公众对科学知识的理解。
不得发布违背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违反医德医风的内容,不得在健康科普中出现低俗、“擦边”、哗众取宠、话题炒作等不良内容吸引流量。
未向医疗机构报告,不得以该医疗机构及其职能部门名义或个人职务身份(含存在可推断单位及身份的相关标识及提示内容)开展互联网健康科普。
不得在离职后沿用原单位和职务信息开展互联网健康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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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波把所有医务人员都包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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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陕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