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 25-11-07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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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连续11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限】今日,四川省 “决胜‘十四五’ 续写新篇章”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场举行。会上介绍,“十四五”时期,四川民政系统着力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连续11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限,每月达到826元、620元;连续6年提高全省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每月达到1074元、806元,低保、特困标准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进一步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