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增值税篇:
前面我们一起了解过,一般纳税人取得合法专票,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是增值税的核心逻辑。
但有例外情况 —— 不是所有专票的进项税都能抵,有些即便取得合规票据,也必须转出。
这背后的规则是什么?有哪些是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呢?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以下用途的不得抵扣进项税:
(1)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含交际应酬消费)。
(2)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
特殊规定:
(1)购进的固定资产、不动产、无形资产,包括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动产,专用于上述不得抵扣用途的,进项税不可抵扣;兼用的,进项税可以全额抵扣。
(2)除固定资产、不动产、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购进货物、劳务、服务,兼用于一般计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或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的,按销售额的比例计算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2、“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及相关劳务、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
PS:“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
该项规定下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货物,以及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
(2)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含在建工程),以及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的进项税额。
4、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
因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CPA[超话]##涨姿势##科普##cpa##不得抵扣的进项税#的相关内容,来智搜看看。 http://t.cn/A6seN8eP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