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家迁 25-11-08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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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太不像话了,其在几年前判了一个黑社会案件,判决中称继续追缴被告人曾雪萍及其成员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聚敛的财产及孳息、收益。这其中涉及一人叫曾军,其此前已经把其他相关财产性判项所涉的款项全部缴清,唯这一项不知如何缴纳。因为这涉及减刑问题,为此监狱方专门致函袁州区法院,袁州区法院回函称曾军的具体获利情况难以查明无法明确,既无法明确,曾军又该如何缴纳?不能缴纳,曾军又该如何减刑?袁州区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怎能如此稀里糊涂不负责任?你们是要剥夺曾军的减刑权利?难以查明你们当年怎么又判得那么凶那么痛快?希望袁州区法院能知错就改,也希望最近能接到袁州区法院的沟通电话,我的电话1386143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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