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兜律师
25-11-08 13:59 微博认证:律师 长文原创作者 微博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当地回应男婴遭2名未成年杀害#广西百色一个7个月大的男婴被两名年龄分别是11岁、9岁的女女童以抱摔、践踏致死,因为不满十二周岁,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当地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黎某盼(9岁),岑某某(11岁)决定不予立案。

到这里,我们情感上难以接受,但理性层面尚能克制愤怒,毕竟不予立案的决定是有法可依的,按照当前刑法规定,确实难以追究这两名女童的刑事责任。

但是,本案接下来的进展却让人愤怒升级,男婴监护人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两家赔偿我90万元,但这笔钱实际上没有赔偿。对方就一句话,没钱……”——这是男婴父亲对媒体的陈述。

我不清楚当时起诉是否将两名女童列为共同被告,应该将她们及她们的监护人列为共同被告,没办法履行生效判决的话,就列入失信黑名单,现在未成年被限制消费的也大有人在;同时,我认为当地的法院应该加大执行力度,对两名女童的监护人除了常规的强制执行措施,也可以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拍卖。
#小兜法眼看世界##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