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她最想去的是哪里,她毫不犹豫的说多伦多。我起初不解,猜想她或许是想登顶CN塔俯瞰安大略湖的辽阔或是流连于皇家安大略博物馆的文明印记,又或是沉醉于央街夜晚不熄的霓虹。直到某个凌晨,我看见她屏幕亮着的相册-亨伯河畔的秋日枫林、联合车站拱门下穿行的街车、古酿酒厂区的红砖墙、圣劳伦斯市场冒着热气的豌豆培根三明治,还有灯火阑珊的唐人街牌坊。我不禁疑惑,多伦多这么大,她在寻找什么?
后来我才明白,她有个特别喜欢的人叫刘宪华这里是他在街头拉响第一个音符的地方,是伯克利音乐学院前最初的梦想启航处,是他从古典琴童蜕变为流行乐手的转角。她走过他成长时走过的街道,坐在他演出过的老咖啡馆,尝他提过的加拿大风味一原来她寻找的,是两条平行人生轨迹在时空中的偶然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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