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窜下跳的冤猹
25-11-09 18:59

请全国的执行法官来评评理,领取工程类执行款就是用执行的方式领取被依法判的工程款,哪有什么“工程款以民工工资的方式拿回来”的说法?这就好比法官判处罪犯张三注射S刑,那这个张三就是被以注射的方式执行S刑,难道能叫“张三被安乐S”,然后认定执行S刑的法警渎职?这是办案人员的无知好伐!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