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书[超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明确小红书强行双重认证的行为存在多处违法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一、强制“实名信息+人脸识别双验证”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人脸识别新规
✅【法律依据】
1️⃣ 《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平台需选择对用户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验证身份。小红书以“账号安全风险”为由,直接要求上传身份证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而未先尝试手机号验证码、邮箱验证等更简便的替代方式,属于过度收集个人敏感信息。
2️⃣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若存在其他技术手段可实现相同目的,不得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验证方式。小红书强制要求人脸识别且未提供替代方案,违反了这一规定。
📌二、账号限制措施缺乏合法性依据
小红书以“账号存在安全风险”为由,永久限制用户发布笔记、互动、修改资料等核心功能,但未提供具体的风险证据(如异常登录记录、违规操作行为等)。
✅法律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平台对用户权益的限制必须基于合法、正当、必要的目的,且需举证风险的客观性。小红书的限制措施因缺乏证据支撑,属于滥用平台权力,侵犯用户的账号使用权和创作权。
📌三、注销流程设置不合理条件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
用户在注销账号时,小红书以“账号违规未解除”为由,强制要求用户先申诉或保留手机号、实名认证信息。
✅法律依据
1️⃣《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7条规定,用户注销账号后,平台应及时删除个人信息,不得非法留存。小红书的做法违反了这一要求。
2️⃣《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平台不得对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小红书以“违规未解除”为由阻碍注销,属于违法设置注销障碍。
📌综上
小红书的上述行为,从强制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违法限制账号功能到阻碍账号注销,均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用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报中心(http://t.cn/RFSnJtp)或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台投诉,主张其违法违规行为。
2️⃣若坚持注销账号,可直接点击“仍然注销”,若平台拒绝处理,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其删除个人信息。
3️⃣保存好截图、沟通记录等证据,必要时可通过法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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