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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10 10:00 微博认证: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公告】
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2025年11月24日零时起,正式启用以下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电子警察)。

一、启用13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抓拍;

二、启用1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二环快速路路段,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三、启用1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路口闯红灯、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四、启用1处区间测速设备,对驾驶机动车在公路国、省、县道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附:本次公告启用及更名点位明细。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