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多少年过去了,我爸妈还在那里叨叨“当初给了四姨家几车的稻草,结果她们现在都变成喂不熟的白眼狼”。
而我四姨当初之所以拉黑我妈,就是因为我妈成天在四姨面前以恩人自居。
四姨家本来就过得不好,四姨夫自杀后,四姨每天就靠扫大街挣取一点生活费,而且这份工作还不稳定,时常忙到没空接打电话,我妈还成天埋怨她不能满足自己的情绪勒索(不能经常跟她打电话唠嗑儿)。
我就特别不理解这种心态:你给别人什么东西,是为了得到回报的吗?那说明你当时就是给不起,为啥还要强给?
这种行为,本质上不是“给予”,而是一场未经对方同意、却要求对方连本带利偿还的“情感放贷”。我挺理解四姨的“拉黑”,不过就是在无力偿还这些人情债后,宁肯背上“忘恩负义”的恶名,也要求个精神解脱。
我觉得成天拿着自己给过别人的东西叨叨,是一种极其缺德且令人生厌的行为。我妈也用这套对付过我,之前天天给我发一些保姆虐待孩子的视频,就是想告诉我:“看,没有我,你们过得多惨”。
如果我跟他们一样计较,我这个大姑姐得是一个多么令人厌恶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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