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6日,我去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关于扬州亚星客车股权国家赔偿之扬州市政府责任的开庭庭审。在法院入口安检时,法警不许我随身带的两粒糖和随身必带的糖尿病和降血压的药片跟随我进入法庭。我向他们反复解释我有糖尿病,经常低血糖,必须一直带两粒糖在身边,一旦我感到血糖低到有症状的时候就必须立即吃两粒糖急救,否则有生命危险。同样当我受到刺激时,血压就可能高到180以上,必须随身携带降压药,否则也有生命危险。以前在别的法庭也遇到同样的情况,一般都会让我随身带糖和药进去开庭,毕竟我随身携带的糖和药并不是危险品,也不是凶器,糖和药肯定不会给法庭造成安全危害。但是和南京中院交涉半个多小时之后,仍然坚决不让我带糖和药进法庭。我的律师上去法庭找法官批准我带糖和药进法庭庭审,年轻傲慢的洪大法官也不批准,当然也不给法警电话让我进去开庭。我的律师又下到门卫,跟法警商量,法警最终都没有允许我带糖和药进法庭。我当然也不能冒着生命危险参加庭审。我万一要是由于缺糖少药而猝死在法庭上,不是会让两被告(扬州市政府和江苏省政府)如释重负吗?当然洪大法官也会如释重负的!他们抢劫我股权而拒不赔偿的目的不就立即实现了吗?
我一直认为乘飞机的安检应该是最严格的,但从来都没有扣押我随身携带的糖和药。我认为飞机的安检级别应该是最高的。南京中级人民法院的安检有什么理由不让诉讼当事人带糖和药进法庭呢?我难道能用一个高超的魔术在法庭把两颗糖和那几片药变成炸弹炸死被告和法官吗?或者,我能有什么魔法把这些糖和药变成毒药再用武力毒死他们吗?如果有《安检法》,肯定也不会把糖和人吃的药列入安检阻拦范围之内,难道只是由于没有《安检法》就可以胡作非为、随意认定危险品吗?南京中级人民法院的这种安检玩法已经不是用权力的任性和粗暴来形容的了,甚至用权力的张狂也无法描写此种安检行为,让患病诉讼当事人在庭审期间随时随刻处在生命危险的恐惧之中,已经达到刑事犯罪的范畴了!难道南京中院的院长也不懂刑法吗?院长不懂法能当院长吗?
南京中级人民法院这样让诉讼当事人在庭审期间处在生命危险境地的张狂的安检行为,已经不折不扣地讽刺了“人民法院”这四个大字。这种近乎犯罪的张狂安检方式必须得到纠正和制止。所以,我决定向全国人大的领导写信举报和控告这种非法安检行为,请求全国人大纠正和制止法院系统的这种无法无天的安检规定。敬请全国人民中有识之士给我指教,以便我能写出让全国人大的领导能够重视的信,进而期待全国人大会采取有力的行动来阻止全国法院系统在安检问题上的胡作非为。
我的信箱是:chujun_gu202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