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听说过超说明书用药吗?
现在我们医生用药一般情况下都会遵从说明书药典或者相关的诊疗指南,但有些情况下,在已有的手段治疗效果不太好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会选择超说明书用药!
比如a药上市的时候,它是批准治疗b疾病的,医生在实际临床用药发现它对c疾病也有效,但它的说明书并没有写用于c疾病,也没有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而这个时候,用a药治c病,理论上是违规的,如果出现了一些不好的结果,被诉讼大概率是会败诉的。
在临床实践中,我们可能会和病人家属签订一个君子协定,告诉你这个风险和你可能的获益,你同意我们冒险,我们就用,不同意就算了,算是风险共担,以前我们偶尔超说明书用药,并且不需要征得患者同意,因为我们觉得这是为病人好就行了,但法制社会,知情同意权也很重要。
现在很多医生实际上都不太愿意为病人选择超说明书用药,风险太大,万一效果不好,一口被咬死,君子协定也不一定能够扛住诉讼风险,大多数医生目前都是严格按照指南或者说明书用药,有没有效果这个不敢保证,但起码不会犯错误,在法律层面不会被追责。
当年上海的陆医生和北京的张医生好像因为这事儿在网上撕了很久,他们都有各自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像我这种比较怂的医生,我觉得还是要充分的获得患者或家属的支持以后再考虑超说明书用药,这是考验你这个医生鉴别人的能力,没有霹雳手段,就不要有菩萨心肠。
图一是君子协定,这种君子协定你认可吗?在超说明书用药无效并且导致病情加重的情况下,你会追究这个给你超说明书用药的医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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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