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圣婆 25-11-10 19:16
微博认证:北京作家协会会员,网络作家 代表作《宦妃还朝》 读物博主

#好想来超市称3岁幼童偷盗千元商品#

“误拿两块泡泡糖(价值约6元),超市要求按上一位顾客的消费金额(60元)赔偿”???
本来这个要求就很离谱了,为什么要按上一位顾客的消费金额赔偿啊,这跟上一位顾客有什么关系??

“赔偿后,超市老板娘当众宣称“近期店内丢失数千元商品均为该幼童所为”,并指责孩子“偷窃””…
这就更离谱了!!在拿不出任何监控佐证的情况下,就当众给孩子扣上“小偷”帽子…
如果孩子是被冤枉的呢?得多大的心理阴影啊??

“该工作人员承诺,一旦有明确进展,将通过官方渠道第一时间向公众通报。”
双方既然已经报警了,相信这个通报也轮不到超市方来做
蹲后续!!!如果真是冤枉的,也支持家长维权!!!

发布于 北京